1、经村委(居委)、街道办事处、镇或以上人民政府(民政部门)盖章的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》(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)。
2、《家长承诺书》(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)。
3、学生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复印件(各两份)(用B5纸)。
4、家长户口簿首页、父母单页复印件(各两份)(用B5纸)。
【关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