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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户口如何迁移?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09-06-01  

答:全部普通大专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院。凡须将户口迁入我院的新生,可持《录取通知书》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,迁移地址请写明“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”,同时必须在户口迁移证上写明“出生地”和“籍贯”;户口迁移证、录取通知书、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(不指曾用名),必须办妥和随身携带身份证,并在户口迁移证上填写身份证号码;户口迁移证的右下角必须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印章,户口迁移证的内容必须一次书写或打印完成,不得有任何更改痕迹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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